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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李彪从北京出发

日前,水利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审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对考核组织、程序、复印件、评分和结果录用作出了确定规定,标志着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全面启动。

《方案》强调,对年度或期末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省级行政区人民政府,应当在考核结果公告一个月内书面报告国务院,并限期提出纠正措施。 改善不充分的,有关部门依法纪律性追究本地区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如此严格的审查问责制度,能否解决水资源管理中“多头治水”带来的难题?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水利部相关人士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在水环境管理问题上,水利部和环境保护部仍存在较大的协同困难。”

到2030年水质达到95%/

水利部表示,《方案》对考核组织、程序、复印件、评分和结果录用作出了确定性规定,标志着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全面启动。

《方案》确定由水利部等十个部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审查对象为各省级行政区人民政府。 审查业务组的办公室设在水利部,负责审查业务组的日常工作。

根据《方案》,考核复印件包括各省级行政区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实现、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两部分。 目标达标情况第一审核定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重要河流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等4个指标。 制度建设和措施的实施情况包括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污染防治限制、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等制度建设及相应措施的实施情况。

“十部委出台治水问责制 水资源与环境仍未统一监管”

按照以前制定的各项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要求,到2030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重要河流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均达到95%。

根据《方案》,水利部考核工作组各成员在考核期内各年度2月出具年度考核工作通知,确定对上一年度或期末考核工作的具体要求。 各省级行政区人民政府明确年度目标和实务计划,有组织地进行自愿检查,形成自愿检查报告。 考核工作组办公室综合自我调查、考核和要点抽查的结果,形成年度或期末考核报告。 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 年终考核结果经国务院考核向社会公告,报送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各省级行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十部委出台治水问责制 水资源与环境仍未统一监管”

《方案》强调,对年度或期末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省级行政区人民政府,应当在考核结果公告一个月内书面报告国务院,并限期提出纠正措施。 改善不充分的,有关部门依法纪律性追究本地区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对审查工作中有虚假申报、虚假申报、漏报等虚假行为的地区,进行举报批评,对有关负责人依法追究责任。

多头治水水污染危机/

在水资源问题上,社会所关注和期待处理的是水环境问题。 但是,现实情况是,水资源主要由水利部管理,水环境主要由环境保护部管理。

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 “我个人认为,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管理不能分开。 从市场上来说,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机制需要与水环境相配合,单纯从水资源的管理立场来说,我认为很难实施。”

十部门联合下发文件推进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体现了政府对水资源管理的决心,但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水资源管理的多元性和复杂性,许多部门涉及的现实问题依然存在。

事实上,中国在20世纪70年代成立了长江、黄河等主要流域的水资源保护局,其职能中包括入河污染物总量控制、水功能区管理、入河排污口监管等监管工作。

该水利部相关人士表示,《水功能区管理办法》中确定地写了水利部的功能管理,但只是对功能区的水质结果有要求,具体的管理措施如污染治理、环境管制批、环境影响评价等实际上由环境保护部进行,水利部

年中央一号文件确定并提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控制水总量、控制水效率和控制水功能区污染三大制度,相应划定水总量、水效率和水功能区污染控制三大红线。

上述人士表示,“三根红线”中水功能区污染控制的详细证明,对应于水利部管理的功能和污染控制的制定。 但是,环境保护和水利两个部门都有各自的机构、责任、能力、管理上的有利条件,建立完整的协调机制很复杂。

“水质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合并这两个部门有很多困难。 ’据这位知情人士称。

业内人士认为,由于没有统一全面的全国性水资源监测系统,目前地表水、地下水的监测覆盖率还很低。 在这种情况下,各个获取数据会产生偏差。 水利部门建议监测污染物总量,设定红线,但环境保护部门每年要根据自己的监测或管理指标。 有了统一、全面的监测,就能更好地协调。

标题:“十部委出台治水问责制 水资源与环境仍未统一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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