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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土地制度改革

以权利平等、开放准入、公平共享为着力点,深化土地制度改革。

●提供平等保护土地产权的制度基础设施

●建立平等进出、公平交易的土地市场

●建立公平共享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制度

经过记者胡健从北京出发

要人城市化还是土地城市化? 这个问题现在已经有了答案。 是前者。 但是,必然会导致土地制度的改革和变迁。

在《383方案》中,相当大的篇幅正在规划中国未来土地的蓝图。 最聋的是,向政府征收土地,将原有用途改为公平补偿,农民房屋按市场价格补偿,被征地农民应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

补偿方法需要尽快改变

现行土地管理法自1986年公布以来,先后经过了三次撰改。

目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以2004年8月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为基础。

根据该法第四十七条,对于农村土地的征收,其补偿标准以被征收土地的原有用途为基础,补偿费和设置补助费的合计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这也成为了近年来地方征地的标杆性政策。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执行方案经常受到质疑。 年,当时的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回答城市化问题时表示,土地问题从根本上与制度有关,农民的合法土地得不到保障,现有的财税制度存在相当程度的“土地财政”现象。 结果,政府从农民那里廉价得到的土地转手,高价卖给了开发商。

在征地纠纷频发、政府征地价格与拍摄地价差距逐渐拉大的背景下,国务院于去年底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提交了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大幅修订了土地补偿标准,删除了“上有封顶”的补偿规定。 这实际上打开了按照市场化征收土地的大门。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宋大涵认为,从补偿来看,原47条的规定没有综合考虑土地年产值以外的因素,如土地区位、供求关系、土地对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功能。

从补偿标准看,“30倍上限”过剩死亡,不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状况和各地不同的经济状况。

虽然在法律方面没有动静,但对提高地方征收补偿的探索还没有停止。 江西、河北、江苏等许多省市把征地制度改革的探索作为年功序列的重要拷贝。

消除意见分歧还需要时间

根据《383方案》,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土地权利平等、市场统一、公平分享增值收益两种土地制度,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快速发展方式的转变。

但是,征地补偿问题在“征地”和“补偿”两个环节都受到质疑,这也是修正案草案未能通过的首要原因。

“现实土地征用的首要矛盾是土地征用范围太广。 也就是说,它突破了法律赋予的公共利益范围。 但是,缩小土地征用范围涉及集体土地如何进入市场的问题。 这是目前改革的难点。 如果这些不能突破,只能退而求其次,完善征地补偿标准。 ”。 中国农业大学土地资源管理学部长朱道林说。

但是,据报道,国土部官员认为,单纯大幅提高征收补偿标准,“不仅无法处理征收困难的老问题,还会产生许多新问题”。 因为农民对补偿标准的过高期望使得土地征收工作更加困难。

《383方案》提出,“在规划和用途管制下,允许农村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平等进入非农用地市场,形成权利平等、规则统一的公开交易平台,建立统一的土地市场地价体系。”

标题:“土地收益重分配有条件让农地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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