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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科技部印发《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者职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开展自然科学研究者职制改革工作。

《意见》将道德置于自然科学研究者评价的首位,通过个人叙述职位、年度考核等方法加强对科学精神、职业道德、工作行为等的评价。 维护道德基础,对科研不端行为实行“零容忍”。

在畅通职称评定渠道的基础上,《意见》要求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人事关系等制约,创造便利条件,畅通自然科研人员的职称申报渠道。 经科研院所、高校等事业单位批准离职创业或兼职的科研人员,3年内可以在原部门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离职创业或兼职期间的就业绩效以及取得的科研成果等可以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两部门:职称评审权限将进一步下放,人才不再贴上“永久牌”标签,对科研不端行为实行“零容忍””

此次发布的《意见》聚焦当前我国科研人员在职称评审方面的不足,在完善考核标准、创新考核机制、促进与用人制度的有效联系等方面提出了比较改革措施,为许多类型的人才开辟了“破格”的考核通道。

图片来源:本公司

人社部专业技术司、科技部据海外智力管理司相关负责人介绍,1986年建立的自然科学研究者职务聘任制度,对调动自然科学研究者积极性,加强自然科学研究队伍建设发挥了重要意义。 随着人才快速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化,自然科学研究者职制中存在的问题逐渐突出。 例如评价标准不科学、“四唯”问题突出等,有必要通过改革加以完善。

“两部门:职称评审权限将进一步下放,人才不再贴上“永久牌”标签,对科研不端行为实行“零容忍””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力争三年基本完成科研等职制改革任务”。

此次提出的《意见》要求通过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促进与用人制度的有效配合、加强职称评审监督服务等措施,进一步健全自然科学研究者的职称制度。

《意见》将道德置于自然科学研究者评价的首位,强调通过个人叙述职务、年度考核等方法加强对科学精神、职业道德、工作行为等的评价。 要加强科研人员的爱国情怀和社会责任,倡导追求真理、攀登高峰的科学精神,勇于创新,树立严谨求实的学术风气,维护道德基础,对科研不端行为实行“零容忍”。

并根据不同类型科研活动的优势,分类制定职称评定标准。 将自然科学研究者的代表成果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复印件。 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相结合。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建立了丰富的职称评审方法、顺利职称评审渠道、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等创新的考核机制。 其中,对特殊人才要用打破常规的方法简化手续,用特殊的方法进行评价。

《意见》提出,对取得重大原创性研究成果或重要核心技术突破,对经济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自然科学研究者,可以直接申报副研究员、研究员职务进行考核。 对引进的国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的人才,可以通过职称评审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其在国外从事科研工作的经验和贡献可以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教学、工作背景不轻易等同于科研水平。 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野外台站和基层一线工作的自然科学研究者,重点是考察实际业绩,放宽学历、论文等要求。

“两部门:职称评审权限将进一步下放,人才不再贴上“永久牌”标签,对科研不端行为实行“零容忍””

《意见》强调促进职务制度与用人制度的有效联系。 其中,用人单位要结合用人单位的诉求,以职称评审结果作为岗位录用的重要依据,实现职称制度与岗位录用、考核、晋升等用人单位制度的联系。 全面实施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通常应当在岗位结构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不实施岗位管理的公司和人员,可以采用考核和聘用的分离方法,自主聘用具有相应职务的人员从事研究工作。

“两部门:职称评审权限将进一步下放,人才不再贴上“永久牌”标签,对科研不端行为实行“零容忍””

另外,《意见》还结合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的结果,对不符合岗位要求、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或未通过年度考核的自然科学研究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调整岗位、低雇佣或解聘,实现岗位录用的人员上下,提高人才

一位业内专家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通过打破“永久牌”标签的方法,可以更好地调动自然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使招聘单位越来越具有自主权,更协调自然科研人员和诉求岗位,更好地发挥相关人员的能力

《意见》要求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限,逐步将自然科研人员的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给符合本市和条件的科研机构,使科研机构在职称评审中发挥主导作用。 推动用人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自主进行职称评审。 自主评审机构设立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报省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自愿考核结果报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两部门:职称评审权限将进一步下放,人才不再贴上“永久牌”标签,对科研不端行为实行“零容忍””

对此,上述相关负责人认为,将自然科学研究者的高级职称评审权逐步移交给符合本市和条件的科研机构,让科研机构在职称评审中发挥主导作用。 加强职称评审的新闻化建设,减少各类申报表和纸质说明材料,科研项目、人才支援计划等申报材料中与职称相关的内容,可以作为职称评审的参考,对自然科学研究者的职称评审产生“负面”。

“两部门:职称评审权限将进一步下放,人才不再贴上“永久牌”标签,对科研不端行为实行“零容忍””

《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自然科学研究者职称改革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严格落实,建立比较有效的实务机制,确保改革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封面照片来源:本公司)

标题:“两部门:职称评审权限将进一步下放,人才不再贴上“永久牌”标签,对科研不端行为实行“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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