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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应用上报告个人新闻,“被入职”的陌生公司该怎么办? 财务人员需要确认公司员工专用的附加扣除新闻吗? 如果不明确本人的房贷是否符合抵扣条件,发工资前来不及申报怎么办?  

这些都是纳税人在填写特别附加扣除时遇到的问题。 1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负责人就这些热点问题逐一进行了解答。

一些纳税人表示,在注册个人所得税应用时,“任职期间受雇的新闻”中出现了自己没有工作过的公司的新闻。 我该怎么办?

据12366北京纳税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遇到这种情况,有可能是身份新闻被滥用了,“任职期间的受雇新闻”中出现了自己没有工作过的公司的新闻。 纳税人可以在应用上点击该公司名称,然后点击右上角的“申诉”按钮启动“申诉”,这不影响涉税某些事项的处理,也不增加税收负担。  

该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尽快核实和解决税务相关新闻的非法使用问题,如情况属实,税务部门将依法解决非法使用单位或个人的税务相关违法问题。

身份新闻为什么会被滥用? 这是公司通过增加“隐形员工”的虚假工资,从而虚假提高公司价格,意图逃税,这是第一点。

迄今为止,媒体报道了许多身份新闻被盗用的消息。 江苏省某大学学生个人新闻被泄露,被某公司盗用。 该校一名学生被江苏鑫衞建筑工程有限企业“就业”,每月工资3500元左右。

据该学生介绍,此前不知道自己“被就业”的事件,但全班30多名学生大部分都“被就业”。 事实上,没有一个学生在关联企业支付劳务费,没有得到税务平台所示的工资。  

公司员工提供的特殊附加扣除新闻,作为财务人员,需要逐项验证后再处理扣除吗?  

上述负责人确认了不需要。 根据有关规定,对纳税人自己申报的特殊项目附加扣除新闻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因此,作为扣除单位的财务工作人员,不需要逐个项目进行验证。 如果有工作人员报告新闻不完备之处,可以修改或重新报告。

特别扣除可以从2019年1月1日开始享受,部分纳税人不清楚本人的住房贷款是否符合扣除条件。 如果提出特别的追加扣除新闻,万一不一致,可能会影响本人的信用。 不申请的话,就不能享受税金改革的红利。 出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负责人表示,纳税人在本人或配偶住房贷款是否符合条件尚不明确的情况下,可以查阅合同或咨询相关部门,尽快明确是否符合条件。 确实,在单位发工资之前来不及申请的话,没关系。 在明确了相关的几个事项之后,可以填写扣除新闻。 2019年1月1日以后符合条件应当享受但未享受的扣除,也可以在向公司提交有关情况后年内剩余月份补缴享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精算申报时享受扣除。

“登录个税APP发现“被就业”如何办?税务总局12366权威回应来了”

住房贷款利息特别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采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第一笔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在实际产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进行定额扣除,扣除期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第一次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根据夫妻双方的约定,任何一方可以选择抵扣,具体抵扣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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