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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生态环境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发布,根据《规定》,生态环境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对外保存国家核安全局品牌,是国家消费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品牌。

内设机构共有21个司局。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与原下设司局相比,《规定》增设、调整、细化了许多行业功能,其中固体废物和化学品司、生态环境执行局等为新增设司局。

根据《规定》,环境部首要职能涉及15个方面和一个职能转变。 相比之下,原环境保护部的作用只有13个方面。

制定新的具体功能,应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 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管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国家减排目标落实的生态环境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和方向、 负责提出国家财政资金配置意见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负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协调和监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组织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的生态环境 完成统一负责监督生态环境推进教育事业指导和协调开展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交流的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其他任务。

“环境部“三定”方案公布 固废等突出问题专设部门管理”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发现,与原环境保护部的功能相比,组织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评选,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等新增设了文案,对气候变化的应对也从原来的“参与应对”变为了“应对责任”。

在职能转变方面,按照《规定》,生态环境部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外国垃圾入境前,不大幅减少进口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司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建设美丽中国。

“环境部“三定”方案公布 固废等突出问题专设部门管理”

根据《规定》,环境部内有事务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综合司、法规和基准司、行政体制和人事司、科学技术和财务司、自然生态保护司、水生态环境司、海洋生态环境司、大气环境司、气候变化对策司、土壤生态环境司、化学品司、安全监督司、核能

与以前相比,固体废弃物和化学品部门、生态环境执法局、气候变化对策部门等是新增设的部门。

其中,固体废物和化学品部门负责全国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和出口批准、固体废物进口许可、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新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

生态执法局监督生态环境政策、规划、法规、标准的执行,制定重大突发生态环境问题和生态破坏问题的应急预案,指导调查解决工作的协调处理地区间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实施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设计、施工以及投产采用制度

需要观察的是,在部门职能方面,《规定》中首次提到了政策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排放管理部门承担计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排放许可综合调整管理工作,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组织实施。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此前从环境部获悉,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放管理部门有专门从事政策环境评价的相关研究工作。

生态环境部与原环境保护部相比,在很多方面进行了加算,功能更加完善,内设机构越来越多,此外在机关行政编制方面也大幅增加,从以往的311名增加到478名。 司局级领导职务数量从48名增加到78名。

工商业联合环境商会副会长骆建华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规定》看,环境部与原环境保护部相比,将过去与其他部门环境因子交叉的部分划分为环境部,形成了“超级环境部”。 并根据环境问题设立部门,如固体废弃物和化学品的管理独立于土壤管理,设立新的司局进行专业管理。 另外,还将固化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在环境监督管理方面的成功方法和经验,如设立生态环境执法局等。

“环境部“三定”方案公布 固废等突出问题专设部门管理”

骆先生认为,未来环境部门的权力不可能无限扩大,有必要进行阶段性管理,明确划分中央和地方环境部门职责的界限。 例如,中央负责制定环境政策、法规、标准、规划等,协调地区间、流域间的环境管理问题。

环境部一位官员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介绍说,《规定》的这些调整,对于环境保护是非常必要的,将来一定会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事实上,许多市县级环保部门表示,地方环保体系一直存在任务重、责任大等问题,未来地方环保体系如何改革成为普遍关心的问题。

上述环境部官员表示,环境保护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的改革工作仍在推进中。

标题:“环境部“三定”方案公布 固废等突出问题专设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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