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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经记者李彪每经陈星

关于公司养老金的领取,根据《办法》,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力,在外国定居时可以领取公司养老金。 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该公司养老金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继承。

另外,公司养老金的领取方法有按月领取、分批领取、一次性不重复领取、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等。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中国社科院获悉,截至年底,公司年金基金累计余额达到11075亿元,参与人数达2325万人,但公司年金的扩大面临压力,相对于上一年,参加公司年金的员工人数基本停滞。

公司的缴费不超过工资总额的8%

2004年公司年金制度建立以来,年金制度作为继基本养老保险之后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二支柱越来越受到重视。

人社部有关人士表示,公司年金是公司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通过集体协商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多层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中第二大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公司养老金,有助于完善员工薪酬体系,展现公司良好的文化,增加人才吸引力,稳定员工队伍。 职工加入公司年金,除基本养老保险外,还另外增加养老公积金,有助于进一步提高退休后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

“两部委发布公司年金办法 公司与个体缴费合计不超工资总额12%”

根据《办法》,公司养老金所需费用由公司和职工个人共同支付。 公司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参加公司年金的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资运营。 公司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收益并入公司年金基金。

《办法》确定了公司缴费每年不超过本公司职工工资总额的8%。 公司和员工的个人缴费总额不超过本公司员工工资总额的12%。 具体所需费用由公司和职工方面协商明确。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缴费应当按照公司养老金计划的明确比例和方法计入职工公司养老金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缴费计入本人公司养老金个人账户。 公司当期的缴费额度计入职工公司养老金个人账户的最高额度不得超过平均额度的5倍。

另外,关于公司养老金的领取门槛,根据《办法》,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力,在外国定居时可以领取公司养老金。 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该公司养老金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继承。 其中,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领取公司养老金的是新的复印件,这有助于进一步体现公司养老金的保障作用,妥善改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的生活。

“两部委发布公司年金办法 公司与个体缴费合计不超工资总额12%”

关于领取方法,人社部有关人士表示,与职业年金方法基本一致,保持适当的灵活性,是公司年金待遇领取方法的优势。 一是提倡按月领取,有利于发挥公司养老金长期养老保险的作用。 二是允许分期领取,有利于退休人员根据本人公司养老金个人账户资金额,结合公司养老金个人所得税政策和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领取次数。 第三,保存一次不重复的领取方式,使之更人性化,给退休人员越来越多的选择。 四、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可以进一步丰富补充养老保险的方法。

“两部委发布公司年金办法 公司与个体缴费合计不超工资总额12%”

员工人数的增加有限

目前,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突出的情况很独特,基本养老保险占绝对地位,但作为补充的公司年金等的快速发展依然停滞不前,如何增强公司年金的征收面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

年12月24日,由中国保险学会和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保险研究中心联合举办的《中国养老健康保险50人论坛设立暨《中国养老金快速发展报告》发布仪式》举行。 据《中国养老金快速发展保险》称,相对于2009年,建立公司养老金的公司数量和参与的员工数量有限,基本陷入停滞,公司养老金的覆盖范围越来越固化,难以承担构建“多层”养老保障体系的重任。 因此,迫切需要进行重大改革。

“两部委发布公司年金办法 公司与个体缴费合计不超工资总额12%”

截至年底,公司年金基金累计余额11075亿元,比去年的9526亿元增长16.26%。 但值得观察的是,公司年金基金累计封闭式增长率自年以来已经连续3年下降,年增长27.41%,年增长23.89%。

在加入人数方面,根据人社部的数据,年末全国7.63万家公司建立了公司养老金,比上年增长1.1%。 员工人数为2325万人,比上年增长0.4%。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保险研究中心认为,年度公司年金基金累计余额的增长首先源于参加公司年金的员工工资的增长,其次是投资回报率的增长。 相反,参加公司养老金的员工人数几乎停滞。

记者调查数据显示,从年到年,公司养老金参与职工人数分别为1847万人、2056万人、2293万人、2316万人、2325万人,增长率分别为17.1%、11.4%、11.5%、1.0%、0

对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庹国柱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为了减轻公司负担,国家已经采取了降低公司社会保障费的措施,小一点的公司自身的社会保障费负担较大,进一步增加公司养老金,因此负担会更大,出于自愿的情况

年12月,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长、人社部原副部长胡晓义表示:“我们可以考虑是否能提高公司养老金的实施强度。 现在的制度安排完全是自愿的,公司和员工双方谈判,大家都愿意就行了。 有可能像职业年金一样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吗? 这可能是我们加速快速发展的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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