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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张雯从北京出发

最近在河北省政府网站上刊登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放开小城市和建设城镇的落户限制,并截至200年,河北省已安排600万城中村居民和4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市落户。

《意见》规定,严禁非法收回在城市定居的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录用权,由河北省农业厅负责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办法,对居民占有、收益、有偿退出以及抵押、抵押集体资产股份

《意见》规定,城镇人口在100万以下的区市全面放开落户限制,以及小城镇和建设城镇落户限制。

但是,关于包围北京、天津最近的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永清县和固安县五市县,根据《意见》的规定,上述五地为首都周边廊坊市市区、三河市市区及下辖建制镇、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永清县、 固安县政府驻地镇及其他按照“合理明确定居条件”办法的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其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可以申请办理当地常住户口。

“河北放开小城市落户 环京5市县单独设限”

河北省地方政府有关人士表示,河北推进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要把京津冀协同快速发展纳入规划,根据“科学合理”、“规模适中”的大致情况,根据京津目前已经形成的特大城市规模,在周边重新布局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规划是妥当的

对于在城市定居的农业人口,应该如何定义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和各项权利,是业内人士普遍关注的话题。

《意见》规定,严禁非法收回在城市定居的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录用权

根据河北省有关规定,河北省农业厅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办法,赋予户行对集体资产的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以及抵押、担保、继承权。

标题:“河北放开小城市落户 环京5市县单独设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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