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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李彪按经毕陆名分别为

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已有一年多,部分地方发生了再生轻管等问题。

日前,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件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与(实施意见)的编制目的、复印等问题相比,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的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实施意见》要求慎重下放石化化工、有色、钢铁、造纸等环境影响大、环境风险高的项目的环评审批权。 另外,《实施意见》提出每年提取石油加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造纸、平板玻璃、钢铁等重要领域建设项目数的比例在10%以上。

上述负责人下一步要监督环境保护部门对环境评估事件事后监管责任的履行情况和建设单位对环境保护责任的落实情况,明确发现和调查的典型案例,提出预警,逐步完善环境评估事件事后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

年7月,环境保护部印发了《第十三个五年计划》,并相继发表了相关改革文件。 各地环保部门落实了各项改革措施,各项事业取得了积极进展。

上述负责人表示,在深化改革的基础上,发现一些地方观念转变不充分,仍存在“再审、轻监管”“重事前、轻事件事后”的现象。 稍纵即逝,服务不到位、连接不畅、连接不稳定现象时有发生的地方治理粗放、治理不善、编造数据、虚假环评文件经常出现的地方环评严格实施不到位,环境评价工作十分紧张。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政策与环境计划研究所所长宋国君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之所以发生这些问题,一方面是因为地方管理能力在短时间内难以赶上改革的要求。 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地方在抓住经济快速发展和环境保护上依然偏重于经济快速发展,没有根本改变以前流传下来的快速发展观念。

上述负责人表示,环境评估手续的事后监督管理,将项目环境评估的审批、技术判断、建设单位环境保护责任的落实、环境评估机构的工作等各个环节放在首位进行比较。

的环境评价事后监管发现,与不同监管对象相比,案件事后监管文案也有区别。 要加强病案监督管理,首要的是要求环境保护部门对其环评的审查行为和审查程序的合法性、审查结果的合规性等进行重点检查; 并要加强事后监督管理,向环境保护部门检查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又”监督检查情况等要点。

另外,环境保护部为了切实实施环境评估改革,在污染领域环境评估制度改革方面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实施意见》指出,移交环评审批权,要综合判断负责部门的接受能力、接受条件,慎重移交和接受石化化工、有色、钢铁、造纸等环境影响大、环境风险高的项目的环评审批权

上述负责人表示,各级环评审批部门在日常管理中,负责根据“由谁审批、由谁负责”检查环评“放管服”的若干事项和技术判断机构、环评单位的工作情况。 各级环境监察执法、核辐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大致加强对建设公司环境保护“第三次且”实施情况的检查。

为了加强建设项目环境评价的事后监督管理,将与不同机构进行比较,加强惩戒说明责任。

上述负责人表示,要加强环境评估事件的事后监督管理,既要落实建设单位和环境评估机构的责任,也要追究环境保护部门的说明责任。

对环境保护部门,应当严格执行环境评估文件分级审查和分类管理的规定,严厉查处越权审查、分批审查、变相审查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不符合审查条件的情况下批准环境评估文件的行为。 对建设单位,应当依法调查处理未建成、未依法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未执行环境保护“三又”、环境保护设施检查规定等违法行为。 环境保护部应当对环境评估机构采取以文件质量为环境评估要点,查处不负责任、虚假等行为,制作环境评估机构和人员的诚信文件,记录环境评估机构和人员的不良信用状况和行政处罚情况。 环境保护部定期通报累计失信次数多的单位和人员名单。

“环保部强化项目环评事中事后监管  钢铁水泥等领域抽查比不低于10%”

并强调,上述负责人将利用社会信用体系,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对违法问题突出的地区,必须采取地域限制,或者咨询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等措施。

另外,关于下一步的工作,上述负责人强调制度的生命在于严格的执行。 为落实《实施意见》,环境保护部近期将着力三项业务。 具体来说,就是推进和贯彻《实施意见》。 各地方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属地监管工作方案,确定职责划分,细化业务文案,加强责任考核,建立业务推进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强业务执行力。

“环保部强化项目环评事中事后监管  钢铁水泥等领域抽查比不低于10%”

对环境评价文件进行抽查。 年开始对全国环评文件进行抽查,已经抽查了300多份环评文件。 从今年开始,环境保护部将每季度对环境评估文件进行一定数量的抽查。 也就是说,环境评估文件的抽查审查已成为常态,通过对环境评估文件的技术审查和相应的审查情况的梳理,可以监督环境评估机构的业务情况和环境保护部门的审查情况。

“环保部强化项目环评事中事后监管  钢铁水泥等领域抽查比不低于10%”

开展环境评估事件事后监督管理专业的监督。 环境保护部门要监督环境评估事件的事后监管责任情况和建设单位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情况,查明发现和调查的典型案例,进行预警,逐步完善环境评估事件事后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

宋君认为,加强专项监督,采取处罚、曝光等手段,可以一点点遏制环境评估违规行为,并应尽快通过加强培训、推进诱惑等途径提高地方治理能力。

宋君建议,随着我国污染许可证制度的推行,下一步应该在加强污染许可证与环境评价制度的联系方面多做文案,形成监管力度。

标题:“环保部强化项目环评事中事后监管 钢铁水泥等领域抽查比不低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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