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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钱从北京微发

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出台近五个月来,近日山东、广东等省相继出台实施文件,其中地方税制改革也频频被提及。

在土地备受争议、增值税不断扩大的背景下,地方政府税收来源亟待处理。 广东省在确定将房产税等财产行为税列为县(市)级主体税种的江苏省方案中,积极参与国家关于房产税、支出税、环境保护税、城建税、资源税及车辆购置税等的改革,“顺应国家税制改革探索完整的地方税体系”。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中央的制度建设框架对地方财力建设不太明确,首要原因是地方主体税种不确定,在这种情况下,地方财力和财源建设前景不明朗。

江苏紧紧盯着特别转移支付

江苏财税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年内基本完成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业务和任务,年基本建立有利于经济快速发展方式转变、微观市场主体激活、公平统一市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现代财政制度。

江苏省实施意见提出,完善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所有国有公司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逐步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比例,达到年20%、年25%、年30%。

在年度预算平衡方面,江苏省提出开展中期预算研究和试点,试编从年开始的三年财政滚动计划。 改进年度预算管理方法,将预算考核要点从平衡状态扩大到支出预算和政策。

特别转移支付过多,是我国财政体制运行的一大弊端。 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是这个江苏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文案之一。 江苏提出严格控制新增特别转移支付项目和规模,整合规范现有特别转移支付项目,年江苏将减少三分之一左右的地方特别转移支付项目。

在本轮财政体制执行期间,努力使正常转移支付与特别转移支付的比例达到1:1。 省转移到市县实施资金支付分配是与按财政保障能力分类结果并归档相结合的机制。

整理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分配

实际上,财税改革的重点是调整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关系。 营业税增税后,中央和地方收入如何分配,地方财政收入如何保证成为迫切的问题。

财税专家表示,未来应从两个方面进行改革,梳理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划分。 即中央必须承担一部分支出责任,减轻地方政府的负担。 并且给地方增加一定的财力,但是这个财力需要重构地方税体系。

但是,现在中央没有确定的说法,费用税、不动产税都纳入了地方财源建设的讨论中。 广东省11月初发布的《率先基本建立财税体制改革深化现代财政制度总体方案》确定了房地产税等财产行为税为县(市)级主体税。

在探索地方税收体系建立的基础上,广东省方案提出,按中央改革布局,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分配,建立相当规模,收入来源稳定,与产业快速发展关联较高的税种为地方主体税种和主体收入。 在基本稳定现有财力结构的情况下,完全省去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通过房产税等改革,使房产税等财产行为税成为县(市)级主体税目,培育地方骨干税源,稳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加强市县政府履行事业权和支出责任的保障能力。

“多家地方政府出台 财税体制改革方案”

最近,山东省委、省政府也印发了《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制定24条财税体制改革若干事项,及时完善地方税制。 王雍君说,目前地方土地财政日益取代,没有太大的快速发展前景,但杠杆门槛大幅上升,在中央财力建设前景不明朗的情况下,地方越来越依赖中央转移支付,中央转移规模依然很大,地方 另外,增加常规转移支付,合并特别转移支付。

标题:“多家地方政府出台 财税体制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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