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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李玉敏出生于北京

微型公司融资难、融资高是“两会”期间备受关注的热门话题,也是多年来亟待解决的难题。 3月7日,全国人大代表、大湖水植株式有限企业董事长罗祖亮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首要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的银行太少,国家一点的大型项目占中小企业融资空之间。

为此,罗祖亮在本届人大期间提出的议案中提出修改商业银行法,将设立商业银行的审批权下放到地方省市银监局,将商业银行的“审批制”改为“许可制”。

为微型公司融资的银行很少

罗祖亮可以说是议案“高产”的人大代表。 他在今年的“两会”上准备了21个议案和提案。 其中微型公司融资难是他每年关注的话题。

他说,对中小企业来说,“寒冬”几乎覆盖全年,出现大规模融资危机,规模以下中小企业的80%以上与信用无关,中小企业融资占全国融资结余的比例不超过5%。

即使一家公司获得了贷款,中小企业也需要支付贷款保证金、担保费、判断费、中介费、公证费、财务顾问费、咨询费、鉴定费、抵押保险费等费用,综合融资价格达到18%,实际借款利率是大企业的两倍以上

罗祖亮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说:“首要原因是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的银行很少,这和大银行贷款100万、1000万、1亿的价格一样。 在全国现有的银行体系中,大中型银行占绝对主导地位,地方性小型金融机构在存款市场的份额不到20%。 四大商业银行中小企业信贷客户总数占同期全国工商注册中小企业总数的比重只有0.5%,未来几年四大商业银行将客户总数翻番,也无法满足中小企业集团庞大融资的诉求。 ”

“人大代表提议:降低商业银行门槛 处理中小型企业融资难”

他还介绍说,现有银行系统金融服务覆盖面非常有限,供需矛盾为信贷市场上的一些不规范行为提供了滋生土壤。 积分银行使用“现金扣款还款”、“现金+银行承兑汇票打包”、“摄像头选择”等方法设置“陷阱”和“障碍”。 如果银行实行差别利率标准,中小企业从实体经济中获得的收益率只有3%,但利息相当于经济收益率的10倍,中小企业只能期待“贷”。

“人大代表提议:降低商业银行门槛 处理中小型企业融资难”

必须放宽设立商业银行的限制

为此,罗祖亮建议修改《商业银行法》,放宽对新建商业银行的限制,将审批权下放到省市级银监局。 并且,还提出了建议将商业银行的设立从“许可制”变更为“许可制”的议案。

他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说:“商业银行法于1995年制定,2003年修订至今已有10年。 随着我们经济的高速发展,有些条款过时了,有些远远落后于金融快速发展实践,制约了金融体制改革的进一步进展,必须及时修订。 ”

他建议设立商业银行,必须从“行政审批”改为“行政许可”。 由于行政许可在申请、受理、审查和决策过程中都有确定的法律期限,逾期不办理的,关联方和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为这样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减少拖拉、剥皮、不作为的恶习。

另外,设立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权限应当由银监会变更为按管辖范围执行分级行政许可。 “全国性银监会不跨省者由省级银监局批准,不跨县市者由市级银监局批准。 ”罗祖亮认为,这样因地制宜地设立商业银行,可以有效满足复杂复杂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对中银领域快速发展的客观需要。 也有助于防止金融垄断和过度管制。

“人大代表提议:降低商业银行门槛 处理中小型企业融资难”

关于商业银行成立后的风险控制,罗祖亮说:“这也很可怕,那也很可怕,不能开放。 投资者投资银行和投资公司是一样的,都要对自己的资本负责。 关于居民储蓄,可以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加以保护。 ”

标题:“人大代表提议:降低商业银行门槛 处理中小型企业融资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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